關于2020年度鄭州市失業保險穩崗補貼申報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失業保險參保企業:
為貫徹落實上級文件精神,做好2020年度鄭州市失業保險穩崗補貼工作,現就有關問題明確如下,請各有關企業按照通知要求進行申報。
一、申報條件
在鄭州市范圍內(含各縣(市)區)依法參保登記、繳納失業保險繳費1年以上(含1年)并足額繳費,欠費企業在補繳欠費后可申請本年度補貼;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低于5.5%,對參保職工30人(含)以下的企業,裁員率放寬至不超過企業職工總數20%;未列入嚴重失信企業名單。
二、返還標準
返還標準上限為上年度企業及其職工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返還資金具體用途由企業確定。
三、申報程序
1、初審:符合申報條件企業登錄“河南省社會保障網上服務平臺”通過UK進行網上申報,無UK企業用戶申報途徑以市社保中心公告為準。
2、審核:市人社局根據社保經辦初審結果進行網上審核。
3、公示:審核通過的企業將在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公示公告欄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四、企業穩崗補貼實名制信息系統的填報
(一)所有審批通過單位在補貼資金到賬后,均需及時登陸“企業穩崗補貼實名制信息系統”(以下簡稱系統)注冊登記并填報數據。系統網址(http://wgbt.mohrss.gov.cn )對未及時進行實名制信息登記的企業,將列入社保信息信用體系不良記錄。
(二)穩崗補貼采集表中補貼年度為2020年度,申報日期與申請日期保持一致,審批日期為公示期滿日期,發放日期為資金到賬時間,申報金額為企業申請使用穩崗補貼總額,審批金額及發放金額統一為鄭州市人社局官網公示批準金額。涉及職工數為申請書上穩崗措施涉及職工人數,裁員人數為2019年度單位裁員總數,上年實繳金額和上年應繳金額為2019年度企業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補貼使用情況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填寫。系統中填報單位為“元”,申請書中單位為“萬元”,請注意區分。
五、注意事項
1、失業保險穩崗補貼為全程網上辦理無需現場提交任何材料,請注意與失業保險應急穩崗返還補貼的區別。
2、失業保險穩崗補貼與失業保險應急穩崗返還補貼不能同時享受。
3、網上申報截止時間為2020年10月31日。
聯系地址:鄭州市隴海路與伏牛路交叉口鄭州社保大廳1016辦公室 電話: 67887075 67887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