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開展建筑市場和工程質量抽查的通知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市政建設環保局,林州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為進一步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省廳決定從9月中旬起開展為期兩個月的建筑市場和工程質量抽查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抽查內容和方式
(一)建筑市場
1. 建筑市場履約監管機制建立和運行情況(抽查方式:查看有關資料和工作痕跡);
2. 建筑市場監督檢查中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情況(抽查方式:查看有關工作痕跡和在建工程項目);
3. 招標代理機構專項治理活動開展情況(抽查方式:查看有關工作痕跡);
4. 推廣應用全省建筑市場監管信息系統暨一體化工作平臺情況(抽查方式:查看工作痕跡);
5. 施工許可、竣工驗收備案、建筑業企業資質審批等行政許可是否人為增設條件;
6. 建筑勞務用工管理和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制度落實情況,如勞務實名制、人工費專用賬戶、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差異化管理等(抽查方式:查看資料和在建工程項目);
7. 建筑企業減負情況,重點抽查建筑領域保證金清理有關要求落實情況、貫徹落實規范質量保證金收取有關規定的情況(檢查方式:查看臺賬、召開建筑企業座談會)。
8. 工程項目參建各方主體的市場行為情況(抽查方式:查看在建工程項目):
(1)履行基本建設程序情況;
(2)項目是否有轉包、掛靠、違法分包和違法發包行為;
(3)注冊執業人員是否依法執業;
(4)項目管理班子組成及人員在崗履職情況;
(5)項目勞動用工管理情況,是否配備勞資專管員、實行實名制管理、按月進行工資核對;是否存在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現象;
(6)外省招標代理、施工、監理企業是否在河南省建筑市場監管信息系統暨一體化工作平臺進行登記、登記信息是否真實;
(7)各方主體是否存在其他違法違規市場行為。
(二)工程質量
1. 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提升行動安排部署和落實情況(檢查方式:查看文件資料等工作痕跡);
2. 施工現場工程質量監督檢查(檢查方式:查看資料、抽查在建工程項目)
(1)工程參建各方責任主體項目主要負責人簽署工程質量終身責任承諾書情況;
(2)施工現場開展工程質量管理標準化活動及實施樣板引路制度情況;
(3)涉及公共安全的工程地基基礎、主體結構等部位和竣工驗收等環節的監督檢查情況;
(4)分部分項工程質量驗收情況;
(5)《河南省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防治技術規程》標準執行情況;
(6)工程實體質量及技術資料是否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條文;
(7)參建各方對質量安全提升行動認知情況。
3. 工程質量監管執法處罰情況(檢查方式:查看資料);
4. 工程質量監督隊伍建設和制度建設情況(檢查方式:聽取匯報,查看有關資料)。
二、抽查對象和重點
(一)重點抽查市(縣):洛陽、濮陽、漯河、濟源、固始、鹿邑、新蔡。此次不列入抽查范圍的市(縣):鄭州、平頂山、焦作、周口、鞏義。其他市(縣)為一般抽查對象;重點抽查企業:發生質量安全事故、揚塵污染、拖欠農民工工資等違法違規行為的市場主體。省建筑業骨干企業承建的工程原則上不列入抽查范圍。
(二)受檢工程對象:工程投資額30萬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積300平方米以上的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形象進度應為主體結構施工階段,主體結構出地面但未封頂)。
(三)每個省轄市抽查1個以上縣(市),共抽查6個在建項目,其中政府或國有投資項目不少于2個、外省建筑業企業承攬的項目不少于2個、資質等級為一級以下建筑業企業承建的工程不少于2個。每個直管縣(市)抽查3個在建項目,其中含1個政府或國有投資項目。
三、抽查組人員組成
檢查組由廳建筑管理處處級干部任組長,省質量監督總站和建筑市場、工程質量有關專家為成員,每組4人左右。具體抵達各地的時間由組長通知。
四、有關要求
1. 請列入受檢范圍的省轄市、直管縣(市)、鄭州航空港、林州市確定受檢分管領導和聯絡員,人員名單和符合要求的在建工程項目清單請于2017年9月10日前反饋我廳。聯系人:許瑞倩 0371-68080835.
2. 請各地對照檢查內容,準備相關工作進展情況和檔案資料,屆時提交檢查組。
3. 請各地通知5-8家建筑企業屆時參加座談會,座談內容為:保證金政策落實情況和勞務用工制度改革方向。
附件:1. 各地配合檢查工作分管領導及聯絡員名單 2. 符合檢查要求的工程項目清單 3. 檢查用表
2017年8月28日